Home最新活動 NEWSTAKEO KIKUCHI_退換貨規則說明
 

 【退貨方式】

為簡化及加速取得適合商品的流程,僅提供退貨無換貨服務。
若有尺寸不合或未符期望,可選擇於七日鑑賞期內辦理部分或整筆退貨後再重新訂購。
七日鑑賞期計算為簽收隔日算起七日內,鑑賞期不為試用期,還請留意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。超商為取件隔日算第一天。黑貓宅配為簽收隔日算第一天,不論是否為買家本人簽收(管理員/家人等)還請務必留意。
於七日鑑賞期內可免費退貨一次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收到商品後再進行退貨。
如遇取件資料遲遲未取貨狀況,還請您務必於收取包裹七日內盡快與店櫃人員聯繫以便協助處理,避免影響退貨權益。
賣方收到退貨商品及發票並確認無誤後,將另行通知退費。選擇信用卡支付之顧客,賣方將直接辦理退款刷退服務。但由於各個銀行的退款到帳日期有所不同,具體退款時間及相關訊息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 
 
【退貨不符注意事項】
若退回包裹內附上有私人物品(非本公司販售商品),將以貨到付款方式退回(宅配130元),若經客服通知後未於三個月內回覆,將直接報銷處理。
退貨包裹經賣方確認若有人為瑕疵商品將無法受理退貨,其他無異常商品將會先受理退貨退款, 人為瑕疵商品將會再聯繫消費者,並且以貨到付款方式退回(宅配130元)。
 
【無法退貨的商品和特殊狀況】關於商品之退貨,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之規定,僅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。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得退回,並不適用前述商品到貨七天內之規定:
1.超過七天鑑賞期
2.遺失發票
3.商品配件不全、標籤及吊牌已剪或商品已下水(無保持商品完整性)
4.非商品原樣,與出貨錄影當時之影像紀錄不同
5.貼身內著類衣物(內衣褲/襪子)、飾品類商品(手環/項鍊/耳環/髮飾)及使用安心縫線/塑膠釘線之商品
6.非商品原樣,在商品上加工,例如:繡花、裁剪、打印…等
7.活動贈品未隨退貨包裹一併退回
8.特殊包裝或商品配件損毀(鞋盒屬商品配件之一,請勿直接黏貼,一經毀損恕無法受理退貨
9.殘留非商品本身氣味,如香水、體味、煙味…等
10.衣物沾有粉妝/使用過產生的髒污(如鞋底髒汙、磨損)…等
11.於全省實體店舖內購買之商品
12.預購商品或客製化商品
 
【收到瑕疵商品流程】
1.請於收到商品三日內,向店櫃人員反應並提供商品之瑕疵、細部照片。
2.告知訂購人姓名、手機號碼,以便確認並且依檢核狀況回覆和處理。
3.待與相關單位確認後會通知您協助將商品連同發票寄回原購買店櫃。
4.賣方收到瑕疵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將另行通知退費。選擇信用卡支付之顧客,賣方將直接辦理退款刷退服務。但由於各個銀行的退款到帳日期有所不同,具體退款時間及相關訊息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 
Takeo Kikuchi Taiwan誠摯希望與您建立良好的交易關係,但如惡意訂購及退貨或無法同意/配合 相關規範,Takeo Kikuchi Taiwan將有保留接受您訂單之權利。
※若確認商品無法受理或非退貨訂單內之商品,會以宅配貨到付款方式寄還給您(運費需請您自行負擔130元)
※若無法取得聯繫,取消退貨商品只保留1個月(辦理退貨日期開始計算)逾期商品將直接作廢,恕無法退回現金或刷退,請留意避免影響自身權益。